一、医疗转运服务
送达地点 | 所辖范围 | 收费标准(元) | 使用呼吸机加收(元) | |
嘉兴地区 | 1 | 市本级5公里范围内300元,超出范围按15元/公里加收 | 按实收取 | 200 |
2 | 五县(市)40公里范围内600元,超出范围按15元/公里加收 | 按实收取 | 200 | |
上海 | 1 | 徐汇区、静安区、闵行区、卢湾区、虹口区、普陀区、闸北区、长宁区、黄浦区医院 | 1700 | 400 |
2 | 浦东区、杨浦区、宝山区、奉贤区、南汇区、嘉定区医院 | 2000 | 500 | |
3 | 松江区、青浦区、金山区医院 | 1200 | 300 | |
杭州 | 1 | 市区(除滨江区、萧山区外) | 1500 | 300 |
2 | 滨江区、萧山区 | 1700 | 400 | |
南京 | 1 | 市区 | 4600 | 600 |
说明:
1、承担医疗转运任务的救护车配备驾驶员、医生各1名,救护车按规定配备相应的药品、医疗器材和设备。
2、上述服务收费包含救护车费、救治费、高速通行费、过路过桥费等相关费用,如转运病人需使用呼吸机,则另外加收相应费用。
3、超出以上范围救护车费按15元/公里加收,里程按单程计算。同一转运任务要求带回的,回程收费按半价收取。
4、回送抬楼服务费:2层至3层50元,4层及以上100元,费用在上述服务收
费基础上另外加收。(同时需患方一同协助,我方提供工作人员2名)
5、服务等时费:100元/0.5小时。等候时间≤0.5小时,不计时;等候时间>0.5小时不足1小时的,按0.5小时计时,以此类推。
6、送血服务费200元/人次。
二、医疗保障服务
1、承担医疗保障任务的监护型救护车配备驾驶员、医生各1名,监护型救护车按规定配备相应的药品、医疗器材和设备,按500元/小时计费。
2、政府或市卫生健康委下达的指令性任务免费。
注:此收费标准自2020年7月15日起实行。
联系电话:0573-82723821
联 系 人:付先生
嘉兴市急救中心
2020年7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