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请条件
在嘉兴市本级范围内使用过120救护车
二、事项审查类型
即审即办
三、受理部门
嘉兴市急救中心
四、申请材料
1、申请人为患者本人:本人身份证原件
2、申请人为患者亲属:具体办理人员和患者本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
3、申请人为司法机关:单位介绍信、具体办理人员工作证、调取证据通知书或信函
4、申请人为律师:委托书、具体办理人员身份证和律师资格证、调取证据通知书或信函
5、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等单位:单位介绍信、具体办理人员工作证(或身份证)
五、办理地址
现场受理:嘉兴市秀洲区昌盛中路354号嘉兴市急救中心302办公室
电话:0573-83679281
六、办理基本流程
1.申请。申请人可于市急救中心到中心办公室提出申请,提交申请材料。
2.受理。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,符合申请资格,当场予以办理。
3.办结。
七、办结时限
1、受理时限: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,予以受理。
2、承诺办理时限:即办事项
八、结果送达
当场出具。可自行取件或邮寄(到付)
九、咨询途径
电话咨询:0573-83679281
十、监督投诉渠道
申请人可通过致电市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市急救中心等方式进行投诉。
监督投诉电话:0573-82723821
十一、办公地址和时间
办公地址:嘉兴市秀洲区昌盛中路354号嘉兴市急救中心302办公室
办公时间:工作日:上午8:00-11:30,下午13:30-17:00